“爆改”的风吹到了消火栓?别学,违法!
2024.06.07

“爆改”的风吹到了消火栓?别学,违法!


文章发表于《天津政法报》2024年5月21日第6版




案情介绍

近日,一些社交平台刮起了“爆改消火栓”风潮。在已发布的图文中,改造者为了追求美观、增加储物空间,有将消火栓改色的,有在消火栓箱门板前安装百叶帘、洞洞板的,还有在消火栓前放置收纳柜的,而其中大部分改装未设置明显标识。那么,这样的“改装”合法吗?

律师解答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介绍说,消火栓之所以被设计成红色,是因为红色是一种醒目且具有警示作用的颜色。在充满烟雾、灰尘的环境中,红色的消火栓更容易被发现,方便救援。如果私自改变消火栓的颜色,甚至进行涂鸦,导致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无法及时找到消火栓,后果不堪设想。

那么,如果不改变消火栓的颜色,只是对其进行遮挡,可以吗?不可以!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消火栓必须裸露在外,并且必须涂有清晰的“消火栓”提示字样,因此,遮挡消火栓同样是违法的。

要知道,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都必须遵循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换句话说,楼道内消火栓的所有设计参数,包括外观,都是有明确要求的。一旦建筑物起火,消防设施醒目、完好,有利于及时扑灭火情,而如果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无法及时找到消火栓,或者消火栓因为被“爆改”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必然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所以,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不能随意改装消火栓。

如果发生火灾,经追责系改装消火栓导致损害后果,那么,行为人必须对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算没有发生损害后果,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单位、个人擅自改装消火栓,也要受到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

另外,有些居民为了充分利用空间,擅自在电梯厅消火栓位置安装收纳柜,此举不但存在消防隐患,还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为,电梯厅消火栓前的通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能被某位或者某些业主私自圈占。

根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在楼道内堆放物品、圈占公共区域,会被责令清除并罚款。如果拒不清除,被主管部门强制清除,费用由行为人承担;如果业主坚决不拆除,邻居也有权起诉相邻权纠纷,要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

如果业主在圈占公共区域时将消火栓也圈入其中,那么,当发生火灾而消防员尚未抵达现场时,物业或邻居为了使用消火栓而“破门而入”,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这属于为避免火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更何况该业主的圈占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再有,我国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也规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侵占通道的行为,有权要求行为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如果因为业主个人原因导致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可以由物业公司排除隐患,费用由造成隐患的业主承担。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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