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坠楼身亡,谁该承担责任?
2023.04.12

醉酒坠楼身亡,谁该承担责任?

文章发表于《天津政法报》2023年3月23日第6版


案情介绍:

      2022年的一天,张先生去参加友人的婚礼。席间,他心情激动,频频举杯。同桌的朋友都劝他少喝点儿,但他仍喝得酩酊大醉。同桌的王先生见状,在某宾馆开了一间双人房,带他过去休息。

      王先生安顿好张先生后,打算外出一趟,出门前见张先生已经睡熟,便将正在取电的房卡拔出带走,房间因此断电。谁也没有想到,夜间11时许,张先生从该房间的玻璃窗意外坠落。后经警方鉴定,张先生系高空坠落导致重型颅脑损伤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张先生的父母悲痛欲绝,将婚宴上同桌的宾客、王先生以及宾馆全部告上了法庭。那么,该由谁承担张先生坠落身亡的责任呢?


律师解答: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化良辉律师认为,婚宴上同桌的宾客仅是与张先生同桌饮酒,并非与他单独饮酒,饮酒期间也没有任何劝酒行为,因此,他们对张先生饮酒过量不负有法律上的照顾、看护义务。

      王先生是张先生的宾馆同住人。他明知张先生处于醉酒状态,却拿走了唯一的房卡,导致该房间无法正常通电照明。房间黑暗,加大了发生意外的可能性,确实有违通常的注意义务。因此,王先生对张先生最终意外坠亡具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关于宾馆,应当综合考虑房间窗户及相关设施是否完整、符合安全规定,以及有无证据证明宾馆对张先生的死亡存在其他过错行为。若无证据,则宾馆对张先生的死亡不存在过错。

      最后,虽然张先生是受害者,但他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醉酒可能带来危险,却不顾劝阻放任自己过量饮酒,疏于对自身安全的注意,存在重大过错。因此,张先生应对自身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化良辉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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