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卖车标错价消费者该咋办?
2022.09.13

商家卖车标错价消费者该咋办?

文章发表于《天津工人报》2022年8月10日第3版


案情介绍:

     2021年10月,郭先生在网络拍卖平台以2万元的价格拍得二手宝马车一台。完成付款后不久,商家联系郭先生,称该车市场价值为20万元,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标错了价格,现该车已出售,提出由郭先生申请退款。郭先生咨询,这种情况该咋办?


律师解答:

      郭先生与商家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商家和郭先生具有相应的民事能力。商家将汽车的品牌、型号、外观、里程数、车架号、付款方式、发货方式等商品详细信息,通过网络拍卖等方式展示在网站上,已经构成了要约;郭先生拍下商品并支付款项,则构成承诺。由此可知,双方订立的汽车买卖合同成立且生效。

      现由于商家疏忽,将市场价值20万元的汽车以2万元的价格售出,属于民法中所规定的重大误解。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出于重大误解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因此商家可在此期间内及时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如果最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了该合同,那么合同自始无效,商家无须履行合同,只需将2万元购车款返还郭先生。

      若商家既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那么双方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商家若拒不履行合同,则构成违约。郭先生可以要求商家交付同等品牌价值的汽车,也可以要求商家按照汽车市场价格减去支付价款赔偿损失。

      综上,即使合同存在重大误解,但合同在撤销前仍是合法有效的,商家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不能随意取消郭先生的订单或要求其退款。至于具体能否撤销合同,则需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来判决。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 潘强、杨大巍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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