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到期没收回,诉讼时效怎么算?
2022.02.21

借款到期没收回,诉讼时效怎么算?


    市民石先生:2018年12月,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借给好友马某5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债务到期后,我曾向马某催讨,而马某称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偿还。这笔钱我一定要讨回,但我也理解马某的难处,不想催得太紧。请问,如果最后不得不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我国法律在诉讼时效方面有何规定?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谢欣律师认为:本案中,石先生与马某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双方的借款合同自石先生借出的50万元转入马某银行账户的那一刻便已成立。

    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即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权为三年。如果超过三年,对方可以诉讼时效过期作为抗辩理由,这时候,就算对方有钱也追不回来了。

    不过,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马某的债务已于2019年12月到期,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诉讼时效应从债务到期的次日开始计算,而石先生向马某提出还款要求时,诉讼时效便中断了,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

    因此,为了避免可能的麻烦,石先生最好在三年诉讼时效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马某履行还款义务。若石先生在三年诉讼时效届满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债权,而马某以诉讼时效过期进行抗辩的话,石先生则应当向法院提交三年内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证据,即其曾向马某催讨的证据,以证明该起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否则,其主张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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