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城市快报讯 一起离婚诉讼案,原告男方起诉被告女方,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接受被告女方的委托参加诉讼。案件当庭成功调解,一次性了结。男方不仅放弃最初的财产诉求,还同意给付女儿每月800元抚养费。那么安刚律师是如何做到的呢?
男女双方结婚5年,有一个女儿即将3周岁。婚后所住房屋是女方婚前财产,婚后有共同还贷部分。双方在2016年初分居。男方的诉求除离婚外,还要求抚养婚生女,并由女方按月给付抚养费400元,同时要求分割共同存款若干,要求女方补偿房屋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律师解答】
安刚律师向女方详细了解与案情有关的事实后与女方沟通,女方表示愿意离婚,但孩子必须由女方抚养,要求男方给付抚养费。女方还表示,房屋贷款增值和存款的分割方面,同意给付男方补偿款,但是数额有限。
开庭前安刚律师与案件主审的女法官沟通两次,详细阐述女方的观点,争取在诉讼态势上的主动地位。另一方面,安刚律师告知女方可以在诉讼思路上表示不同意离婚,即使同意协商解决,也要将调解工作在庭下完成,只有如此,才能为女方争取最大的利益。
开庭时,起初男方的抵触情绪比较大。但是安刚律师与法官以及男方的代理律师反复磋商。安刚律师认为孩子是女孩儿,且年龄还小,由女方抚养更适宜,男方应结合自己的收入水平尽量多付抚养费,毕竟每月的抚养费花销都是用在女儿身上,且女儿以后上学花销会更多。
经过一上午多轮次的沟通终于达成一致。女方抚养婚生女,男方给付800元/月的抚养费。男方还放弃对存款和房屋贷款及增值部分的所有权利。也就是说,男方起诉女方离婚,最终除了给付抚养费和探视女儿以外,未得到其他财产权益。案件未经开庭,迳行调解结案。女方对律师的工作表示满意。
律师提示: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介绍,这起离婚案件是夫妻之间的首次诉讼,男方起诉女方离婚并且附带其他诉求。众所周知,如果女方坚决反对离婚,法庭一般都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此情形下,律师首先希望帮助女方破镜重圆,而后才因地制宜地制定应诉策略,最终调解结案,实现了女方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