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公司多次调岗后辞退员工,历时一年半律师三战三捷,成功帮当事人维权!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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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劳动纠纷案件,委托人为本案的被上诉人。


委托人于2001年12月7日入职原告单位,现有20年零3月有余。原告公司从2001年12月一直给被告上保险到2022年3月份。在职期间,被告尽职尽责。而原告公司故意针对被告,以其违纪记大过两次欲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合同。


被告从2001年到2008年在原告公司任职司机,工作时间为8:30-17:30(能保证双休);2008年2015年任职设备助理(主管设备),工作时间8:30-17:30(能保证双休);2015年到2022年均任职制冷工,属于技术岗,上24小时休72小时;从2021年8月公司让被告去蔬菜理货岗,工作时间改变,且工作时间增加,于是被告没有同意,公司自行给被告记大过一次。2021年8月开始,由于公司晚上九点半到十点锁门,于是被告的上班时间改为了上13.5小时休36小时。2021年12月16日,公司再次给被告调配岗位,让被告从蔬菜理货岗调配到收银岗,工作时间再次加长,被告再次不同意,公司在2021年12月22日第二次给被告记了大过。与此同时,被告继续在原岗位上班。2022年3月6日,公司领导找被告谈话,告知被告因为违纪两次,从3月7日起跟被告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工作及亮点:


当事人是在劳动仲裁阶段委托的律师。委托人被公司(劳动仲裁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擅自调换岗位,工作性质改变且工作时间明显增加。其间,委托人被公司无缘由地记大过两次,之后被迫解除了劳动合同。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立即开展工作,指导委托人提供与案件相关证据,并告知委托人对于公司提出的签订任何相关材料一定要经过律师把关,不要随意签名同意。委托人答应了律师的建议,并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在劳动仲裁阶段,经过仲裁庭审理,最终的仲裁请求得委托人的诉求到了支持。


本以为在胜诉后可以直接拿到赔偿金,但是公司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并将案件直接起诉到了一审法院。后经过一审法院审理,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委托人胜诉。


一审结果出来后,公司不服,向二审法院上诉。该案于2023年5月10日下午14:00开庭,经过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终驳回了上诉人(公司)的诉讼请求,被上诉人(委托人)胜诉。


二审胜诉后,委托人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赔偿金,至此案件结束。


多日后,律师再次接到委托人电话,委托人告知律师公司申请再审了,于是律师再次给委托提供法律建议,并代书了再审答辩状。


本案于2022年4月21日受案,2023年7月7日收到二审判决。2023年9月15日代书再审答辩状。历时近一年半,案件终于有了个完美的结果。

 

案件结果:


经过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支持了被上诉人在仲裁期间和一审期间的仲裁请求和诉求。委托人对案件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对律师工作十分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