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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感动击水暨第五届击水捍卫人权奖颁奖典礼成功举办
    本所讯 2009年12月13日下午15:30,2009感动击水暨第五届击水捍卫人权奖颁奖典礼在河西区马场道小糊涂仙大酒楼隆重举行。到场与会嘉宾主持人:左一党支部书记贾芳律师、中间准实习律师潘晓东、右一实习律师李梦婧天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刘广炬副主任、天津市人大民宗侨务办公室石晨燕副主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张勉委员、天津市一中院办公室张金钟主任、南开区政法委王英桂书记、西青区政协臧永芬副主席、天津市法学会李绍东副会长等各政法委、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涉法系统、司法局及关系单位等社会各界领导与击水广大同仁近两百人参与了此次颁奖典礼。本次颁奖典礼回顾了击水律师事务所2009年感动、美好的一年,许许多多个感动的瞬间,击水的全体员工,每一个人都满怀感恩的心,满含感动的泪水与欢笑。大家都期盼着这一天的到来,这是举所欢庆的一天。潘主任发言卢同斌律师发言继2005年5月14日首届击水律师事捍卫人权奖颁发以来,已经经历了五个年头。潘强主任一直鼓励击水律师,“就得办小案子、办百姓的案子,做百姓的律师、做贫民的律师、做工人的律师、做农民的律师,一句话,作草根律师,这就是咱击水人追求的目标。”在潘主任崇高的律师信念和鼓励下,击水律师在法学理论、实践等各个方面不断进步,不断深化。最终我所刑事法务部主任卢同斌律师获得了“第五届击水杯捍卫人权奖”。他代理的非法买卖枪支案,被告赵某一审被某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但被告赵某始终坚持自己无罪,他的妻子找到了击水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了潘主任、卢律师,在潘主任和卢律师积极准备下,某中级法院以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但案件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区法院重新组成了合议庭,以同样的事实和证据再次判决赵某罪名成立,依旧是有期徒刑四年。潘主任和卢律师没有放弃,没有失望,而是以一种弃而不舍的正义的精神,坚信法律最终是公正的。二审中,卢律师不断与法官沟通,尽自己最大努力为被告争取无罪。最终某中级法院撤销区法院原判决,判被告赵某无罪。卢律师感叹到:“这是正义的力量,是法制的一次胜利。” 安刚律师发言 王玉荣律师发言典礼中,我所安刚律师、马黎律师、任波律师、王玉荣律师均发表了律师感言。部分与会领导、嘉宾也发表了感言。他们对击水律师事务所在律师行业中连续成功举办击水捍卫人权奖的评选活动予以高度评价和赞美。在一片和谐、感动的气氛中,2009感动击水暨第五届击水捍卫人权奖颁奖典礼圆满落下帷幕。此次颁奖典礼现场实况详见:2009感动击水暨第五届击水捍卫人权奖颁奖典礼.doc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 击水律师参加交通广播电台《交法在线》义务咨询活动
    本所讯 2009年12月5日上午,击水律师事务所联合天津交通广播电台《交法在线》栏目,在天津大学北洋广场举办了一场面向广大群众的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参加活动的律师有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主任、赵天竺律师、王玉青律师、任波律师、李游律师及天章律师事务所刘宗靓律师,几位律师就百姓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难题和法律疑问为到场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本次咨询活动主要围绕着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房屋纠纷等百姓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现场咨询的群众中出租司机、下岗职工居多,几位律师耐心的解答,消除了百姓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惑,增强了百姓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律师们热情周到的服务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获得了现场群众的充分肯定,大家纷纷表示:“律师们的解答很受用,希望这样的义务咨询活动今后能多举办。”虽然天气十分寒冷,但律师们为百姓排忧解难炽热的心,温暖了到场咨询的每位群众。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潘强主任、雍卫民律师
    本所讯 近日,当事人李某来到击水律师事务所,将一面写有“伸张正义 为民维权”的锦旗送到了我所潘强主任、雍卫民律师的手上,对潘主任高水平的案件指导和雍律师尽职尽责的工作表示了诚挚的感谢。本案是一起因承揽合同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被告李某来到我所委托潘主任、雍律师全权代理。法院以欠款纠纷立案受理此案,当事人李某认为欠款属实,只要能争取分期偿还就达到了委托目的。潘主任、雍律师在全面审查了当事人李某提供的全部材料后,认为本案的诉讼主体错误,并且案件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诉讼时效 。经过开庭审理,潘主任、雍律师指出本案诉讼主体错误,欠款是在某工贸有限公司与某工程有限公司履行承揽工程协议履行中产生的合同纠纷,本案原、被告仅仅是受托代表公司法人签订、履行合同的代表人,是履行职务行为,不是合同主体,合同的权利义务承担者是上述两个公司,且在合同签订后某工程有限公司未接到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欠工程款应在一定时期内返还,故本案的诉讼请求早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两年时效期间,依法应予驳回。最终,法院认定本案为承揽合同纠纷,并主动休庭做原告工作,准许原告当庭书面提出撤诉申请。庭审后,对方当事人希望我所律师能够提供庭外和解的机会。委托人李某对办案结果非常满意,对潘主任和雍律师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并高度赞扬两位律师是伸张正义、为民维权的好律师。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 天津师范大学贾邦俊教授、郝磊教授携众学子来所破解疑惑
    会议以“出租车保险金案”拉开帷幕,案情错综复杂,在潘主任的带领下,我所轻年律师张向龙、吕慧宾、王娜、李梦婧、程正芳与贾教授、郝教授及各位研究生代表在会上积极辩论,将会议推向了高潮。最后,潘主任提出“一房多卖”这一社会热点话题,双方涌跃发言,全面阐述了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并由潘主任、贾教授、郝教授做出总结点评,为会议画上圆满句号。会后,潘主任提出类似这样有意义的学习研讨会今后应该多举办,组织学生和律师就各种复杂、热点案例进行激烈辩论,让学生们的法学理论深入到司法实践活动中,也促进轻年律师们法学理论知识的巩固和加强。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 击水律师走进公共频道《新城市新空间》栏目
    本所讯 近日,天津电视台公共频道的《新城市新空间》栏目下设的法博士栏目,来到我所录制节目,节目中邀请我所马黎、于彬、刘建律师结合热点案例进行点评。今后,将有更多击水律师走进《新城市新空间》栏目。刘建律师参加节目录制马黎律师参加节目录制于彬律师参加节目录制 新闻编写:范亚楠
    2013 12.13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任波律师
    2009年11月18日,当事人王某和其母亲来到击水律师事务所,将一面写有“维护正义、为民解难”的锦旗送到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主任、任波律师的手中,对他们的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2007年初,王某与结识陆某,后陆某在家中因琐事对王某进行殴打,造成王某左眼眶骨折,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去年9月至12月间,陆某又以找王某为由,在河西区一平房内多次对王某之父进行殴打,造成王某之父双侧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其间,陆某还威逼王某之父将其承租的本市河西区的一处公产房变卖,并逼其以12.8万元的价格为陆某购买了一部卡罗拉轿车。据查,陆某还曾于今年1月12日15时许在河西区微山路姚某家中,以姚某之妻刘某曾建议陆某之父到养老院为由,先后两次对姚某进行殴打,造成姚某鼻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同日,陆某又在其家中威逼刘某写下“欠陆某八千元”内容的欠条。王某曾多方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但是均无果而终。王某辗转来到我所咨询,经过潘强主任、任波律师的分析,王某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以故意伤害和敲诈勒索两项对本案的刑事部分进行了审理,并对民事部分进行了判决,判决陆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两万余元。当事人王某表示:案件得到这样好的结果,离不开两位律师的辛苦工作,我们只有用一面小小的锦旗来表达自己的谢意。新闻编写:范亚楠
    2013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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