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主任风采
  • 专业领域
  • 经典案例
  • 击水说法
  • 新闻资讯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主任风采
  • 专业领域
  • 经典案例
  • 击水说法
  • 新闻资讯

法律服务热线

17720020309

  • 我所党支部书记徐建坤、吴长良律师、赵督律师参加河北区律师行业党委开展的参观平津战役纪念馆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平津战役胜利75周年,河北区律师行业党委开展了参观平津战役纪念馆活动。3月1日,我所党支部书记徐建坤、吴长良律师、赵督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共同前往平津战役纪念馆参观学习。走进纪念馆序厅,革命领袖高大伟岸的铜像映入眼帘,环壁的巨幅彩画展现了人民军队英勇奋战、夺取战役胜利的宏大场面。律师们怀着崇敬之情跟随讲解员的步伐参观学习,以平津战役进程为脉络,认真聆听平津战役的历史背景和战斗历程,重温党史,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通过此次参观活动,律师们表示这次的参观学习不仅是一堂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课,更是一次深刻的精神洗礼,日后将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积极奋发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2024 03.06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我所李中美律师
    前言法律保护我成长,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维护公平、秉法力争2024年2月28日,李先生来到天津击水(南开)律师事务所,为我所李中美律师送来锦旗,盛赞李律师是专业知识精,品德素质高,是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就李律师代理此案以来的辛勤工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表示深深的谢意。法制同行、安全驻心未来,我所会毫不动摇的维护法律的正义性,并一直捍卫它。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
    2024 03.04
  • 击水·快讯|喜报!我所安刚律师承办案件入选天津市案例研究会第一批优秀案例
    为推进律师类案例研究工作,天津市案例研究会征集2018—2023年6年期间的律师优秀案例,通过层层筛选选拔出专业性较高、业务指导性较强的优秀案例。其中,由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撰写的某房产公司与胡某等合同纠纷案,成功入选2023-2024年度天津市案例研究会的第一批律师优秀案例。天津市某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胡某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关键词:虚假的意思表示、民事行为无效案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要旨: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基本条件;依据等价有偿、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主债权无法确定,基于主债权所取得的从权利亦无法认定。案情要点:本案系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委托人系原告某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被告系胡某,第三人系胡某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效判决查明主要事实如下:1995年3月28日,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黄某某。2003年黄某某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2003年至2006年6月,公司由第三人胡某某主持工作。2004年11月271日,公司与胡某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于公司在当前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权益诉讼及公司正常办公费用开支,需向胡某某借款,胡某某在以前清偿工作中尚有20%的权益,双方同意签订协议,将涉诉房屋抵押给胡某某,变更到胡某某名下。”2004年,公司又与胡某某之子签订《商品房某某合同》,约定胡某某之子购买涉诉房屋,价款为74万元等等。2016年1月28日,公安河北分局出具《鉴定意见书》,内容为胡某某之子购房发票为假发票。另查明,2011年公安河北分局立案侦办胡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件,期间公安机关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003年10月至2006年6月胡某某主持工作期间进行审计,结论为“未发现胡某某缴纳涉诉房屋购房款,未发现胡某某为公司获得收益,公司向胡某某借款57400元于2006年4月至6月全部归还,胡某某向公司借款21000元未还。”公司遂起诉胡某某之子,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归公司,要求胡某某之子配合过户。2018年10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2019年1月29日,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5月6日,再审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2019年6月4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依法再审;2019年11月29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2020年6月19日,天津市一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发挥重审;2021年11月30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重审改判支持统联公司全部诉讼请求;2022年4月2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诉讼技巧启示和办案心得:委托人曾经起诉被告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确认房屋归委托人所有,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最初的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均为委托人败诉。律师自抗诉阶段代理案件,此后天津市检察院决定抗诉,市高法指令一中院再审,一中院裁定发回重审,重审一审法院改判胜诉。对方上诉后,重审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律师代理委托人抗诉期间,数次赴检察院沟通。检察机关最终同意律师的意见决定抗诉。市检察院向市高院提出抗诉,后高院裁定指令一中院再审。再审期间,律师一方面向主审法官提供案件大事记,另一方面阐述法律观点,即房屋虽然登记在对方当事人名下,但是其取得房产时并未支付对价,委托人出售房屋的意思表示并不真实,所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庭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重审一审案件于2020年6月28日立案,于2021年11月30日审结,正式开庭7次,电话沟通则不计其数,由此可见案件的重大疑难复杂程度。律师向法官充分阐明了观点,经审委会讨论决定改判,对方不服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通过办理此案,律师总结一下心得体会:1、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本案通过抗诉、再审、重审最终改判,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理念;2、委托人锲而不舍的精神深深打动办案律师,所以在办案过程中,律师不厌其烦的与办案人员沟通案情,理清思路、阐述法律观点。务必坚决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案件结果非常理想,委托人非常满意,这都是对律师工作的充分肯定。
    2024 02.28
  • 击水·快讯|我所工会组织开展《第二十条》观影活动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激发律师队伍的使命感,2024年2月25日下午,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工会组织所内律师及家属观看电影《第二十条》。电影《第二十条》片名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聚焦正当防卫这一热议法条。影片以鲜活的故事、小人物视角作为切入口来展示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背后的法理与人情,通过多个交织的故事线,生动揭示了司法实践中认定正当防卫的复杂性和挑战性,以及其背后的社会意义和法治价值。观影结束后,大家都深感震撼。作为新时代的法治工作者,我们不仅是法律的捍卫者、执行者,更是人民的守护者。作为一名律师,要坚持对法律事业的执着追求,以精湛的业务水平、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践行为民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初心和使命,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2024 02.27
  • 击水·快讯|当事人送锦旗感谢我所宋兆云律师、李可意律师
    前言法律保护我成长,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维护公平、秉法力争2024年2月2日,当事人侯女士来到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为我所宋兆云律师、李可意律师送来一面锦旗,感谢律师的专业与负责。委托人为原告,与被告系买卖合同关系。原、被告双方于2017年3月达成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汽车装具以及负责相关安装工作,合同关系到2020年9月结束。但是被告至今仍有部分货款未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要仍未给付。由于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货款数额以及送货的明细均不认可,故需要重新对所有送货的单据进行对账,我所宋律师和李律师积极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并积极与法官多次进行沟通。本案经过八次开庭,审理时间长达1年四个月之久,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未支付的款项。当事人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对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专业表现和敬业精神给予了最高评价和充分肯定。法制同行、安全驻心未来,我所会毫不动摇的维护法律的正义性,并一直捍卫它。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
    2024 02.05
  • 击水·快讯|委托人送锦旗感谢我所程秀丽律师
    前言法律保护我成长,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维护公平、秉法力争2024年1月30日,当事人秦女士来到天津击水(南开)律师事务所,为我所程秀丽律师送来锦旗,感谢律师的专业与负责。本案是一起离婚纠纷。2019年8月,秦女士经人介绍认识周先生后,疫情就于2019年12月份爆发。疫情之下,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性格极为不和,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再加上男方父母的事事干涉、无事生非,导致二人的感情雪上加霜。2022年11月10日,双方生育一女,自孩子出生后,男方对孩子一直感情冷漠,不闻不问。2023年7月16日,秦女士因家庭纠纷报警,经派出所民警处理后,双方矛盾不仅未改善,反而更加恶化。程秀丽律师受案后,积极整理相关证据,安抚秦女士的情绪,多次与法官、当事人进行沟通。本案经两次开庭,最终河东区法院调解结案:双方离婚;孩子由秦女士抚养,随秦女士生活,周先生每月支付一千五百元的抚养费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时止。当事人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为表谢意,当事人特地做好锦旗,专程来到律所感谢程秀丽律师。对律师在办理案件中的专业表现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法制同行、安全驻心未来,我所会毫不动摇的维护法律的正义性,并一直捍卫它。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
    2024 01.31
11 12 13 14 15 16 17
  • 电话咨询
    17720020309
  • 微信咨询
  • 在线咨询
法律服务热线:17720020309
击水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中海财富中心811室
电话:(022)26448299
传真:(022)26453133
南开分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14层
电话:(022)27310358 (022)27310333
传真:(022)27318806
宁河分所
地址:芦台镇新华道光明小区底商8号
电话:17720020309
传真:(022)26453133
关注击水
微信
微博
抖音公众号
友情链接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官网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津ICP备12007811号-2 津公网安备:12019202000194 Support by Unite talent
免责声明隐私保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