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2015年5月15日16:00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婚姻法务部部长曹佳君律师受邀参加天津市新疆商会三周年庆典活动,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受聘为“天津市新疆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潘强律师表示:作为天津市新疆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之一,定会积极配合该调解委员会(本委)工作,通过调解工作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引导商会企业遵纪守法、主动维权、预防企业纠纷发生;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为商会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企业依法发展,构建和谐天津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受聘为“天津市新疆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潘强律师讲话
背景资料:
天津新疆商会是由天津市新疆经济协作促进会(简称:经促会)改革转制的社会团体组织。根据快速发展要求和社团体制改革的政策,经促会于2011年8月更名为天津市新疆商会。
天津市新疆商会主要由在津的新疆籍生产经营企业和经商务工人员以及志愿入会的各地企业和个人组成,目前有会员一百多人,注册企业一百多家。其前身经促会是由从新疆回津的三万多老同志、老战士、老知青的会员代表组成。他们分布天津各条战线,发挥岗位和资源优势。二十多年来深入持续地开展对新疆建设发展的服务工作,做好项目、资金、信息、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推介和支持,助力文化、教育、科技事业的发展,奉献爱心助困解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受到两地政府和各民族同志的肯定和赞赏。
新闻编写:李中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