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每日新报讯 王女士来电咨询:我与老公从毕业后就在一起生活。去年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我们举办了婚礼,但是至今还没来得及领结婚证。这几天,我们发生了很大的矛盾,可能要“离婚”了。请问律师,他工作以来的公积金我有权请求法院分割吗?
【律师解答】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田伟律师、杨丽实习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公积金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依法分割,但是离婚的前提必须是已经登记结婚。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能确立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我国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你与老公之间未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属于并未结婚,而是同居关系。您现在所说的“离婚”在法律上被称为“解除同居关系”,该行为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所以,你老公的公积金系其个人财产,你要求分割其公积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律师表示,目前我国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在法律上,事实婚姻只会被认定为同居关系,只有真正领到结婚证才能受《婚姻法》保护。如果认为事实婚姻与法律上的婚姻效力相同,是大错特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