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赠与住房应缴纳哪些税费?
2023.02.23

无偿赠与住房应缴纳哪些税费?

文章发表于《天津工人报》2023年2月15日第3版


案情介绍:

      王先生名下有多套房产,现欲将其中一套房产无偿赠与其子用于婚房,但由于不了解相关税赋政策而感到困扰,为此王先生向律师咨询,对于将房屋赠与过户给子女时父母和子女依法应当分别承担哪些税负?


律师解答:

      一、印花税

      《印花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书立产权转移书据属于印花税征税对象,印花税是行为税。王先生将自有房屋产权赠与其子以及其子接受赠与,二人依法各负印花税纳税义务。印花税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其中产权转移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金额。由于生活中赠与协议不列明赠与房屋价值金额的情形较为常见。对此根据前法第六条,按照政府指导价确定。

同时,根据《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对我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印花税”,执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之规定,无偿赠与子女的家庭财产分割免征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以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规定前述细则中赠与范围包括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

      四、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税〔2009〕78号)第一条之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子女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二)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天津市范围内目前按照3%予以计算征收。

      综上所述,赠与人王先生需要按照房屋管理部门政府指导价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受赠人其子需缴纳相等金额印花税以及按照所赠与房屋政府指导价的3%缴纳契税。值得注意的是,赠与转移方式的税负并不必然低于买卖等其他转移方式,生活中有必要根据不同房屋的不同情形加以具体分析。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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