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播剧《底线》中的一个法律问题
2023.01.10

热播剧《底线》中的一个法律问题

文章发表于《天津工人报》2022年11月30日第3版


案情介绍:

      在热播剧《底线》第30集《肝癌妈妈案陷困境》中,周亦安和叶芯讨论乌刚的父母在申请宣告乌刚死亡公告期即将届满前撤销申请的原因时,认真分析道:“如果乌刚死亡,则乌刚按约定所占房产的10%,就会平均分配为三等份,按照继承顺序,秦玲(乌刚的配偶)、苗苗(女儿)、乌刚的父母,分别会拿到3.3%,到最后乌刚父母一共只能拿到3.3%份额。”但是评论中出现了截然不同的观点,此种观点认为:乌刚所占房产中10%的份额,应当由秦玲(配偶)、苗苗(女儿)、父、母分别继承2.5%,即最后乌刚的父母应一当共继承5%份额。究竟哪种观点才是正确的呢?


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父母”中间没有符号分开,是否就应当认为第一顺序中,“父母”是一份呢?这种想法可以理解,但如果这样理解,其中的“子女”是否也应为一份呢?显然按这种想法来解释,就出现了问题,儿子、女儿的份额应当分别计算。乌刚和秦玲经合法手续领养的女儿苗苗也符合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子女身份。

      另外,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每一个自然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配偶、儿子、女儿、父、母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乌刚死亡后,生前未留有有效遗嘱,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按法定继承办理。

      综上,乌刚死亡后其所占房产10%的份额应当分别由乌刚配偶秦玲、乌刚女儿苗苗、乌刚父、乌刚母,分别继承2.5%的份额。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强、实习律师吴长良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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