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许诺将房子都给老儿子有效吗?
2022.02.21

 

 母亲许诺将房子都给老儿子有效吗?


文章发表于2018年4月9日《每日新报》第6版

 

      每日新报讯  市民李先生咨询:我们兄弟姐妹四人,父亲已经去世,母亲健在时房屋拆迁。母亲召集所有子女写下家庭协议一份,内容是母亲将家庭所有财产(包括拆迁后所得的房子)都留给我自己,其他人无任何争议。家庭成员全都签了字。后来我以个人名义办理了拆迁手续,并已经入住新房。母亲去世后,大哥却又起诉我要求继承房屋份额,我该怎么办?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解答:首先,你父亲去世后,属于父母共同所有的财产份额的一半属于你父亲遗留的遗产。如果你父亲未留下遗嘱,那么包括你母亲和所有子女在内的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其次,尽管民间生活中母亲完全可以当家作主,并在家庭协议中声明将所有财产留给你,但在法律上讲,该财产范围仅限于你母亲所有的份额,不能及于你父亲的份额;再次,如果其他兄弟姐妹能够证明家庭会议讨论的结果是大哥同意放弃全部继承权利,你应该尽快请其他兄弟姐妹为你提供证据,万一日后诉讼可供法庭参考;最后,你大哥直接起诉你继承财产,这在诉讼思路上值得商榷,毕竟涉诉房屋并非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如果你大哥撤诉后重新起诉你,诉讼周期较长,亲情面临挑战。所以律师建议:“以和为贵,调解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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