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者怎么保护自己的遗嘱继承权利
2022.02.21

 精神残疾者怎么保护自己的遗嘱继承权利

 

 文章发表于2018年3月26日《每日新报》   

 

     每日新报讯 张先生来电咨询:我们兄弟姐妹四人,父母已经去世。老兄弟有精神残疾,以前的监护人是父亲,后来一直未变更。父母共同留下一份书面遗嘱,将他们的房屋留给老兄弟。房子一直没过户,现在面临拆迁,兄弟姐妹却存在争议。我帮助老兄弟咨询,我们应该怎么办?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解答:首先,鉴于你的父母去世后,尚未重新确定你老兄弟的监护人,目前当务之急应该协商变更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你老兄弟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以对其身心最有利为原则指定监护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你老兄弟新的监护人确定后,该监护人必须以维护其合法权益为核心,并与其他兄弟姐妹沟通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监护人不得损害其利益。

   最后,如果其他继承人对父母遗留的遗嘱提出异议,由监护人代理你老兄弟起诉遗嘱继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如做出对您老兄弟有利的判决,可以凭生效法律文书办理后续拆迁事宜。在本案中律师建议你们兄弟姐妹为老兄弟着想,和睦解决争端。此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被继承人立书面遗嘱时,如果其配偶、父母、子女中有残障人士,应该为残障人士保留必要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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