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长假已经结束了。对于很多人来说,在假期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十分惬意。可是,在旅途中发生合同纠纷或遭受侵权伤害该如何维权呢?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尹敬静律师结合长假期间发生的一些侵权纠纷案例为您支招。
【客运纠纷】
国庆黄金周期间,李女士带着女儿乘坐长途汽车回老家。途中,因司机紧急刹车,女儿在车厢内摔倒,手臂、小腿均有擦伤。李女士联系客运公司协商解决此事,不想对方拒绝承担责任。李女士无奈,一纸诉状将客运公司告上法庭。
【律师解答】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乘客应保留好车票、就医治疗的病历和缴费凭据。依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乘客购票上车,即与承运人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承运方有将乘客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发生客运纠纷后,乘客既可以起诉车辆的实际所有者,也可以起诉车辆所挂靠的单位,以获得相应的民事赔偿。
【旅游纠纷】
一对老年夫妇与某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随团前往三亚旅游,期间发现旅行社安排的行程、食宿标准均与合同约定不符。两位老人深感上当,向律师咨询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游客若选择随团出行,应尽可能选择正规旅行社,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双方就旅游景点、时间安排、交通工具、住宿标准等进行细化约定。若旅行社的安排违反了合同约定,游客在与旅行社进行交涉的同时,一定要保留好旅游合同、交通及食宿票据等书面材料。若条件允许,可用手机拍摄记录旅行社违约证据,并找到尽可能多的证人,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纠纷】
杨女士一家三口在某饭店就餐时,发现菜中有异物。对此,饭店负责人态度恶劣,拒绝道歉,更拒绝赔偿。杨女士非常气愤,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律师解答】
若因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纠纷,当事人要尽可能地保存好剩余食品。在与商家交涉的同时,及时通知卫生执法部门对商家出售的问题食品进行鉴定。若发生争执,及时拨打110报警。若商家确实存在侵权行为,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当事人可获得相应的民事赔偿。在此,律师也要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