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房子被叔叔姑姑偷偷过户 孙子该怎么办?
2022.02.21
本文章发表于2018年9月10日《每日新报》第4版

 

【案情介绍】


每日新报讯 李先生来电咨询:奶奶已经去世,父亲先于爷爷去世,爷爷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屋,二老均无遗嘱。叔叔和姑姑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公证手续,通过继承方式将房屋过户到他们中的一人名下。听说他们现在要把房子卖了,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解答:您作为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这套房屋的相应份额,法律保护您的继承权。就继承过户事宜,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只要各继承人就过户到何人名下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并非没有公证书就不能办过户。但是各继承人均应签字确认,不能排除任何一人。房管部门之所以要求出具公证书,是因为公证书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


一般情况下,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您作为合法继承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您应该提供能证明您是代位继承人的有关材料,例如父子关系证明、死亡证等。公证处发现公证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你可以据此要求房管部门撤销房屋登记。此外,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庭查明案件全部事实后,仍然可以保护您的继承权。建议您在起诉时对该房屋采取保全措施,防止被告将房屋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