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如何计算?
2022.02.21

文章发表于2017年2月21日《天津日报》第8版

 

【案情介绍】


天津日报讯   市民孙女士来电咨询:我在公司工作三四年了,之前也从没休过年假,后来听说只要连续工作满1年就可以享受年假待遇,也跟公司沟通过,公司表示规章制度里并没有规定员工可以享受年假,那么我是否可以跟单位申请休年假呢?我前几年未休的年假怎么算?


【律师解答】


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实习律师王炳哲认为: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据此孙女士应当享受每年5天的带薪休假。如果确因工作需要,单位不能安排孙女士的年休假,经孙女士本人同意,单位可以不安排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单位不安排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至于前几年未休的年休假,原则上来说,已经不能再补休,但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费,也就是说之前每年享受5天的300%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