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9日,天津市红桥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田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违规驶入非机动车道,与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后逃逸,导致王某左股骨远端骨折、腰椎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田某负事故全责。
由于田某车辆未投保任何保险,王某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律师团队通过细致收集医疗凭证、收入证明等证据,精准计算各项赔偿金额,最终法院判决田某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65,506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为表感谢,委托人王某专程向徐禄律师敬赠锦旗,以表达对律师专业素养与敬业精神的高度认可。
本案承办律师表示,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需重点把握证据链完整性,特别是对无保险肇事方的财产保全尤为关键。通过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有效保障了当事人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