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我成长,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近日,委托人夏先生为击水律所送来“办理案件尽心尽力 为当事人排忧解难”锦旗一面,对我所李春静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专业、敬业、负责的态度表示衷心感谢,更是对击水律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表达了高度认可。
多年前夏先生购买了一套还迁房,当时该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且夏先生作为外地人,本没有购房资格,所以一直未办理过户。后来卖方马某因多处欠债且金额巨大被强制执行,该房被查封,在执行过程中夏先生提出执行异议,法院未予支持,执行异议之诉亦以败诉告终。
无奈之下,夏先生起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马某及其配偶、儿子返还购房款48万并支付资金占用费,法院判决夏先生胜诉,但因马某负债累累无力偿还,马某的配偶和儿子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夏先生的债权没有得到实现。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经调取马某的银行流水,发现马某向其儿子、儿媳大量转款,儿子、儿媳也向他有“还款”,但是马某给儿子儿媳转款的金额远远高于儿子、儿媳向他还款的金额。就目前了解的情况,只有马某的儿媳名下尚有财产,为了实现债权,李春静律师建议夏先生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以马某的儿子儿媳为被告,要求他们把应当归还给马某的钱款直接支付给夏先生。经过多次开庭,最终法院判决夏先生胜诉。
在过去的多年中,为了此事夏先生打过多个官司,除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胜诉外均败诉,此次胜诉让他信心大增,对律师非常感激,特向李春静律师送出锦旗,李律师表示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其永恒不变的追求,力争每一个案件都做到无愧于心、无愧于当事人!
未来,击水律所会毫不动摇的维护法律的正义性,并一直捍卫它。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