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春风送暖。为助力推进平安天津建设,将法治的种子根植于妇女姐妹心中,帮助广大妇女群体普及法律观念,维护自身权益。
3月14日,我所妇联主席程秀丽律师作为公益律师受邀与市妇联权益部相关人员一起到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女子看守所进行普法宣传活动。
“在妇女本人清醒、可独立决择的情况下,生育手术是否能由本人进行决定?”“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结束婚恋关系后,当女性遭受持续纠缠、骚扰,甚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等现实危险时,是否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程秀丽律师紧紧围绕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几大亮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客观形象的阐述,将法条解读和案例解析相结合,为女干警们生动讲解女性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同时程律师还梳理了认罪认罚、立功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关押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制作了宣传材料,保障女性犯罪嫌疑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遵纪守法。
参加人员纷纷表示,宣讲内容丰富、通俗易懂、贴近妇女、贴近生活,令人受益匪浅。通过此次知识讲座,对妇女维权工作有了更系统的了解,不仅对如何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对之后处理妇女违纪违法案件、开展犯罪嫌疑人思想教育改造工作有重要的指导和帮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