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出访美国代表团”中的唯一一名律师
2013.12.13

潘强主任出访美国凯旋归来
         

         

    本所讯 2007年4月17日,我所潘强主任随行参加的“中国法学会出访美国代表团”凯旋归来。本次代表团的16名团员由中国法学会、地方法学会工作人员、检察官、法官 、公安干警、律师等组成。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主任是“中国法学会出访美国代表团”中的唯一一名律师。  

    中国法学会是中国法学界和法律界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和学术团体。作为中国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中国法学会及其所属研究会已经与世界上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个法学研究机构、法律团体、法律院校建立了联系,在派团互访、学术研讨、法律人才培训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合作。自2007年4月3日至4月16日,“2007年中国法学会出访美国代表团”先后访问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美中法学会、同时举办了“中美法律交流日”活动,并分别在纽约、洛杉矶、夏威夷与法官、律师、警察进行法律事务交流。

    此次出访美国给潘强主任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认为,美国人对外宾非常友善,每当在电梯内、马路上与美国人目光相视,他都感受到了对方那发自内心的微笑。让潘强主任感慨颇多的是,美国律师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比如洛杉矶的一个警察局就聘请5名律师做法律顾问,而且还视案件需要,让在某一专业有特长的律师直接参与破案。另一个佐证就是律师的收入远远高于法官,据一位美国法官介绍,美国基层法官的年收入大概是21万美元,而一位从法学院毕业刚进入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助理的年收入至少就是16万美元。既然法官同律师助理收入相差无几,那么可以想象,正式执业律师的收入同法官相比就更具有了优势。在回避制度上,美国同样有令人佩服之处。据一位美国律师介绍,在案件审理前,如果法官与律师是朋友,那么法官会主动告知对方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并询问是否要求回避。他表示,在美国的任何一位法官,如果发现审理案件中有一方是自己的律师朋友代理,那么他一方面告知对方当事人,另一方面将主动向法院申请退出这一案件的审判,以免影响司法公正。

         

附  中国法学会代表团出访名录

团长

田沧生  河北省法学会副会长

秘书长

靳楠    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副调研员

团员

陶晓林  中国法学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承先  河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李绍东  天津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

王金俤  福建省法学会理事

王政旭  青岛市法学会理事

华玉松  青岛市法学会理事

林光榕  福建省法学会理事

王松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处长

王义    贵州省黔东戒毒劳教所所长

容德谋  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中法  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局长

陶蛟龙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潘强    天津市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

孙斌    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项目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