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副主任潘晓东律师以及实习律师李业勤将于2015年9月7日周一上午10:30做客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FM106.8《法制辩论会》栏目,与听众通过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一同探究法律事件,关注交通出行,并通过法律事件的深度解读,帮助听众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法规指导出行。
欢迎您届时收听。
潘强律师
【案情梗概】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一辆大货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一位行人受伤。经交警调查认定,此次交通事故中行人承担主要责任,大货车与小轿车承担次要责任,同时还知小轿车仅购买了交强险,且系司机向其父亲借用,车主为其父,而大货车除此以外还购买了商业保险。行人进行伤残鉴定后确定其有两处伤残。现行人将两辆车的司机及小轿车的车主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五十万元及精神损害赔偿十万元。
【辩论题目】
一、两车司机的赔偿比例如何确定?
二、小轿车的车主即肇事司机的父亲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三、行人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么?
新闻编写:李中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