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近日,潘强律师被评为2011-2015年度“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潘强律师
潘强,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市河北区人大代表、河北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获得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评选的第四届全国十佳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荣誉称号。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天津市南开区政府法律顾问、天津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河北区国资委法律顾问、河北区市政管理局法律顾问、河北区安监局法律顾问、河北区档案局法律顾问、河北区环保局法律顾问。天津市河北区工商联副主席。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特聘教授。
潘强,1959年7月18日出生。1982年3月毕业于天津市师范大学政教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3年-1996 年先后在天津市五十七中学、天津市政治师范学校、天津市中山涉外金融职业专科学校任政治和法学课教师。 1996 年辞去教师职务,创建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任主任。
潘强律师1990年考取律师资格,1983年严打期间开始办理案件。
潘强律师精通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事务,十年担任天津市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台栏目特约嘉宾,为听众解答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问题。先后作客的栏目有《交广服务台》、《潘律师热线》、《交法在线》、《与法同行》等。编辑出版了《击水律师谈交通事故》一书。潘强律师还在《人民法院报》、《天津日报》、天津《今晚报》等媒体发表了大量关于交通事故的文章。将发表于《人民法院报》的文章编辑成书,出版了《案海击水》共三卷。
二十多年以来,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案件,其中包括“《十二金钱镖》作者宫白羽之子宫以仁诉单田芳侵犯著作权”一案;包括被媒体评为2002年中国十大经典民事案件之首的“吉林通化串子案”,包括被《人民法院》评为2010年十大案件的“罗彩霞姓名权案”,包括被《人民法院报》评为2012年十大案件之首“许云鹤交通肇事案”。这些案件在《人民法院报》、《天津日报》、天津《今晚报》、天津《每日新报》、天津《渤海早报》天津、《城市快报》、《天津青年报》、《天津政法报》、《天津工人报》等均有报道,潘强律师在上述报刊上发表了大量文章。阐述自己的法律观点,介绍自己的办案经验,点评经典案例。
潘强律师多次受邀做客中国网络电视台《法律在线》栏目;多次受邀做客中国网法治中国《法律在线》栏目。曾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及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庭审实录》、《今日开庭》、《滨海1时间》、《新城市新空间》、《新说法》等媒体采访。
潘律师喜欢作诉讼业务,他认为诉讼是一个推动社会走向法治、走向文明的杠杆,诉讼为关心我们国家现在和未来的人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天地。潘律师非常喜欢的格言是“ 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