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工会组织击水同仁看电影
2018.07.11

本所讯   2018年7月10日,我所工会主席尹敬静组织了我所的律师文员们看电影,电影名称《我不是药神》。晚上6:00左右大家纷纷来到电影院,作为法律人,都是带着一些法律问题来看这部电影的。

   

《 我不是药神》近期热播,短短几日这部影片就成为网络、媒体、朋友圈热议的焦点。在影片中,一瓶治疗慢性白血病的药品“格列宁”售价高达37000元,而印度仿制药在印度的药店零售折合成人民币只有2000元,男主角程勇发现了直接找到生产仿制药的印度药厂,给单瓶报价只有500元,程勇买回国以5000一瓶的价格卖给白血病患者;一年后他为了帮助白血病患者能够能够吃到便宜药不赚钱卖给他们;再后来印度药厂被强制关闭,他就从药店以2000元的价格买回来500元卖给白血病患者。在影片的最后,他以“销售假药罪”被判处5年的有期徒刑,减刑至三年。并且“格列宁”也被国家列入医保药品。

      

整个影片很精彩,尤其是很多的法律问题值得我们去探究和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