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水·所讯 | 我所李春静律师受邀到盛达园社区参加315助老消费维权咨询活动
2023.03.14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我所李春静律师受邀参加由南开区市场监管局长虹街市场监管所、区司法局长虹司法所、市老基会共建社区盛达园党群服务中心共同开展的“助老消费维权咨询”活动。


    在活动现场,张大爷就其网购经历向李律师咨询。张大爷为修自行车从网上购买某小配件,在该产品的标题和介绍页面均注明“3件起售”,但是张大爷只想买1件,因此数量选择为1下单后,却收到了一件完全无关的其他种类的货物。张大爷为此非常生气,咨询律师如何维权?

    李律师分析说,商家在产品标题和介绍页面明示“3件起售”,且未强迫顾客购买,不构成侵权;但是商家广告宣称销售A货物,实际提供却是B货物,属于消费欺诈,张大爷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商家拒绝,其可以诉讼维权。另外,如果网购平台明知或者应知这种情况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张大爷还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由市场监管部门对商家依法进行处罚,净化消费市场。

    李律师的解答帮助居民学习使用法律武器维权,增强居民的法律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