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水·所讯|委托人送锦旗感谢我所副主任吴淼律师
2023.07.07

   2021年7月18日,被告因抢生意同原告(委托人)发生口角,后将原告推倒在地。原告伤情初步诊断为:“左股骨转子间骨折。”随后,双方签署《和解协议》,由被告支付原告55000元,其他再无争议。同时,针对此事由公安机关出具了《治安调解书》。

      后因伤情严重,原告住院治疗并进行“下肢静脉造影和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术”。经原告多方咨询,答复都是已经达成和解,不能再诉讼主张赔偿。

       2022年10月,原告来到我所咨询,经律师耐心分析案情,原告得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撤销《和解协议》。当即,原告决定聘请吴淼律师代理本起案件。

      诉讼前,律师通过委托鉴定机构“认定原告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证明《和解协议》所确定的赔偿数额(55000元)同原告实际损失相差甚远,证明《和解协议》符合重大误解、显示公平应当予以撤销。并且,通过诉讼保全确保了案件的最终执行。

      最终,法院判决《和解协议》属于重大误解、显示公平予以撤销,委托人再次获得64000余元赔偿款,该案现已执行完毕。

     案件结束以后,为了表示感谢,特地向吴淼律师、刘书铭律师、李鑫律师送来锦旗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