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被狗叫声惊吓后摔倒骨折能获相应赔偿吗?
2022.02.21

本文章发表于2018 年9月25日《城市快报》第6版

 

【案情介绍】

 

城市快报讯 本市的刘先生日前来本律师事务所咨询:刘先生家中的七旬老人被狗的叫声惊吓后摔倒骨折,这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吗?

 

2018年4月,其七旬老母经过社区小花园通道,路遇一条小型狗突然向其吠叫,致使其受到惊吓、摔倒受伤,后经医院检查为尾椎骨折。因此住院进行手术治疗,期间共花费了医疗费、护理费及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万多元。


事后得知使刘母受到惊吓、摔倒受伤的狗属于同一小区的黄女士所有。当时,黄女士正在遛狗,但没有拴狗链,也没有养犬证。并且黄女士也没有主动承担刘母的损失。为维护刘母的合法权益,想起诉黄女士,要求黄女士赔偿各项费用损失5万元。

 

【律师解答】


刘母的诉讼请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呢?


对此,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强、王金玉解答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我们认为,黄女士饲养的狗吠叫,致刘母受到惊吓后摔倒受伤,且刘母摔倒与受伤骨折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另黄女士在事发时没有办理养犬登记证以及遛狗时没有拴狗链,故黄女士应就刘母的各项损失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另外,刘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狗身边经过时应当预见到狗会吠叫的事实,后其在狗未与其接触时自行摔倒,其对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失。故公平地说:黄女士、刘母应当各对损害的发生承担50%的责任。也就是,黄女士赔偿刘母各项损失共计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