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委托人系本案被告。
原被告曾互相换车开,被告于2020年8月1日将原告车辆涉水,此后,被告曾为原告修理车辆,并支付一定费用,后因原告车辆发送机缸号问题,无法更换发动机,原告取回车辆后,保险公司曾因此次涉水事件赔付原告费用,现原告再次因此次涉水事件要求被告进行损害赔偿,故被告委托律师应诉。
律师工作及亮点:
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详细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后,立即开展工作,及时与案件承办法官沟通申请调取相关证据,同时指导委托人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律师针对原告提交法院的起诉状及证据,认真准备答辩意见,尽最大的努力全面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充分准备整理案件材料,积极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据理力争,对于原告所述理由根本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支撑。最后,通过律师的努力,本案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请。
案件结果:
本案最终结果为驳回原告起诉。现委托人已拿到该裁定书,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对律师的工作也特别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