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型
房屋买卖纠纷,卖方违约,律师代理买方,获赔全部损失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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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商品房房买卖纠纷引起诉讼,律师代理原告一方。

2016年9月4日,委托人通过第三人天津链家宝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房屋交易合同》,购买被告名下房屋一套。合同约定价格为1050000元,合同签订当天委托人即支付了60000元定金,向第三人交纳了中介服务费、评估费、贷款服务费等共计22600元。依据合同约定,双方应于2016年9月30日之前到房管部门签订《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但被告未依约配合,后经多次与被告沟通,得知其不愿在继续出售该房屋。因此,委托人找到我所,希望可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律师工作及亮点:

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委托人就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前后过程进行了细致的沟通了解,并指导委托人通过书面形式和电话录音形式固定被告违约的证据。其实恰逢房价大涨,因此,对于我方损失的计算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根据合同,主张房屋价款10%的违约金,另一种是根据对房屋增值部分的鉴定,主张增值部分的损失。经过与委托人的协商,我方先就增值部分申请了法院鉴定,并提出了对房屋进行财产保全。立案后,律师多次联系法官,沟通鉴定以及房屋保全事宜,并多次到房管局查询房屋权属状态,得知对方并未在诉讼中交易房屋的情况下,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决定暂不进行保全。通过与法官和鉴定机构的沟通,经过反复计算,确定了按照合同主张违约金更有利于当事人的利益。并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确定了最终的方案。庭审中,律师据理力争,完全得到了法官的认可。庭审后,律师再次查询房屋底档,发现该房屋正在进行交易,并及时反馈给了当事人和法官,及时进行了财产保全。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我方全部的诉讼请求。本案圆满解决,委托人对结果非常满意。

 

案件结果:

判决结案,我方主张赔偿数额为187600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以及第三人赔偿我方187600元,我方主张全部被支持。

 

律师总结:

律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办案经验,掌握了案件的脉络,并将可能发生的结果全部告知当事人,并提出对当事人更为有利的诉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特别是对房屋多次进行查档,保证了及时对房屋进行保全。委托人对办案律师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